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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7 11:10:46 admin 39

8月15日,泰州市专题召开了VOCs治理工作调度推进会,总结上半年大气治理工程完成情况,结合当前大气污染防治严峻形势,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各市(区)环保局,泰兴、高港、姜堰、医药高新区化工园区分别做交流发言。泰州市环保局大气处主持会议,副局长陈玉琴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大气处通报了泰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蓝天工程”项目完成率79.7%、VOCs工程项目完成率75%、大气减排工程项目完成率89.7%。各市(区)环保局总结了今年以来VOCs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各化工园区重点汇报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大家还针对餐饮油烟治理、机动车维修行业VOCs治理等共性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陈玉琴充分肯定了各地在VOCs治理工作和推进工程项目进度上取得的成绩,她指出,各地要根据年度VOCs总量减排目标和近年来臭氧污染持续加重的严峻形势,结合VOCs排放实际情况,再安排一批VOCs整治项目,力争超额完成年度VOCs总量减排目标。

合肥市环保局 调研有机物治理项目

8月10日下午,环保分局在管委会主持召开园区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调研座谈会,邀请合肥市环保局高勇副局长高新区调研指导,辖区8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环保分局首先介绍了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进展及环保专项资金申报的总体情况。随后,8家企业重点围绕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必要性、治理先进技术、实施后的效益分析、工程进度等方面分别汇报了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申报情况。针对每家企业申报情况,市环保局领导均提出了相应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高勇副局长对高新区在积极推动园区企业开展污染治理方面所做的主动引导和服务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要求企业要充分认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并按要求加快推进治理工作的落实,充分体现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沭阳县环保局扎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县环保局扎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以源头控制、结构优化、综合治理、总量控制为原则,通过采取结构调整以及原料替代、过程管理、末端治理等全过程污染控制措施,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工作。

经过前期调研,县环保局将今年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点放在削减工业源和移动源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上,共排定了78个治理项目,目前已完成56个。

下一步,县环保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要求,不断强化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利用4到5年的时间,建立并完善挥发性有机物综合防控体系,不断提升我县重点行业工艺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最终实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的大幅削减。

大连全方位管控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大连市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扬尘精细化管理、臭氧控制、船舶污染源调查、燃煤污染管控等工作力度,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大连市以管控对象清单化、管控措施具体化、管理系统化、督查定期化为抓手,将扬尘精细化管理摆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首要位置,目前已建立行政监管、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市政府建立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期调度制度,定期开展扬尘监管联合执法。

大连市将船舶污染等非道路源污染管控纳入大气环境质量日常管控范围,在全市开展船舶污染源调查,并严格执行国家船舶排放控制区低硫油等管控措施,继续推进岸电等配套措施,加大高压岸电推广力度,降低船舶污染。

巩固并深化燃煤污染管控成果,优化能源结构,将煤的使用向有高效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集中,减少原煤散烧并在重点行业实施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同时做好原煤品质控制,从源头降低散煤污染,在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及重点乡镇集中区域因地制宜地推进散煤替代。

科技管控将在大连大气污染防治中发挥更大作用。对燃煤锅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等中小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监管,将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融入大气全过程监管范围,基本实现企业大气环境监管的全方位、全时段和全过程管理。加快扬尘监控站建设,力争对施工工地、矿山开采、道路扬尘等局部扬尘源进行远程识别及管控。

臭氧控制方面,大连将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力度。

抚州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有色冶炼企业废气达标治理、五大行业VOCs污染整治等

日前,江西抚州环保厅印发关于组织实施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的通知。涉及抚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任务包括有色冶炼企业废气达标治理、焦化行业废气达标治理、五大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等。

关于组织实施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42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根据《江西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7年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清单的通知》(赣环大气字〔2017〕28号)文件要求,制定2017年抚州市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清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今年是大气十条的终期考核评价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是PM10浓度控制在66.6微克/立方米内,年底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交账。1-6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完成今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艰巨、形势极其严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认识,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圆满完成。

二、明确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7年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清单的通知》(赣环大气字〔2017〕28号)文件要求,涉及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任务13项(见附表),包括有色冶炼企业废气达标治理、焦化行业废气达标治理、五大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燃煤小锅炉淘汰、城市扬尘污染防治、黄标车淘汰等。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详细的推进方案,量化目标,倒排工期,落实时间节点,高位推动,强力突破,确保如期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工作重点任务台账,准确、完整记录工作进展情况,并逐月进行动态更新,确保每项重点工作有据可查。要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月5日前要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环保局。对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要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汇报,防止工作延误。

对因工作不力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企业,将公开进行通报,视情况追究责任,还将对有关县(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